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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天成自控天成自控(SH:603085)2024-01-08 09:38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 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