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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4-07-04 13: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1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4] 投票与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8]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变更要提前说明[16]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28] 候选人提出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出[24]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24] -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持股3%以上股东或监事会提出[2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会议主持安排[34] - 监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的主持安排[36]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7] - 主持人违反规则,可推举新主持人[37] 股东相关 - 中小投资者定义[47]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7]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部分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部分由特别决议通过[51][52]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担保金额超规定需特别决议[53] - 分拆上市等决议有额外通过要求[53] 其他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5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61][6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经理层实施,监事会事项由主席组织[64]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66] - 规则期限及“以上”等表述含义[66] - 规则生效、修订、解释权属规定[6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6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要求及主持人职责[5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8]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