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通知 - 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免除期限要求[3] 独立董事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独立董事会议审议 - 特定事项和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5] 其他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7]
独立董事会议通知 - 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免除期限要求[3] 独立董事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独立董事会议审议 - 特定事项和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5] 其他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