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