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1 /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 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 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6、根据投资融资计划,对拟发生或已发生的外币投资或资产、融资或负债、 浮动利率计息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