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 主性,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天津友 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