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明泰铝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通过不超40亿现金管理议案[2][8] - 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7] 资金与产品 - 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可循环投资[4] - 产品为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机构产品[2] 风险与措施 - 投资有市场波动等风险[9] - 有董事长决策等风控措施[10] 财务处理 - 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利息计“投资收益”等[12]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通过不超40亿现金管理议案[2][8] - 授权期限自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7] 资金与产品 - 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可循环投资[4] - 产品为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机构产品[2] 风险与措施 - 投资有市场波动等风险[9] - 有董事长决策等风控措施[10] 财务处理 - 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利息计“投资收益”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