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彥明)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24-06-11 07:41

独立董事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