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2人[5]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34,549,821股[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56.1351%[5] - 公司在任董事7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7]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数议案同意票比例达99.9989%[8][9][10][11][12][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9924%[10] - 5%以下股东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比例99.9226%[13] - 5%以下股东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9216%[13] - A股同意票数为1,034,538,561,比例为99.9989%[14] - 议案9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15] 其他情况 - 公司股东黄晓佳本次参与表决股份数为13,748,767股[13] - 议案6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15]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16]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