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华电科工华电科工(SH:601226)2024-04-25 12:37

独立董事会议 -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4]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4] 审议与表决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特别职权行使前经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5]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投票表决[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6]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6]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