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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柏诚股份柏诚股份(SH:601133)2023-10-27 0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经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3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250万元[8]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2000万股,由3名发起人认购[17] - 过建廷认购1360.00万股,持股比例68.00%[17] - 过凤祥认购320.00万股,持股比例16.00%[17] - 李小妹认购320.00万股,持股比例16.00%[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250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3] -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公司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股东权益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3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3]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92]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8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85] 监事会与监事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公司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60][16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