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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章程
中国一重中国一重(SH:601106)2024-10-11 14: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57,782,927元,股份总数为6,857,782,927股,均为普通股[3][12]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持股93.6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4.41%,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0%,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股0.88%[12]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十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三年内处理[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不收回股东可要求执行[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董事等造成损失时请求监事会诉讼[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成员中可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7][8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8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3][9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100]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委委员一般为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64] - 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