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健民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5名现任董事组成,至少含3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1] 职责与程序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6] - 下设工作组,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4]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评价、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8][9]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