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国投中鲁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表决与决议 - 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含电子签)[13] 会议材料与生效 - 形成决议和记录,出席委员签字生效[15]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15] 其他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工作机构[1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