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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人民同泰人民同泰(SH:600829)2023-12-07 08:05

会议通知 - 原则提前五日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紧急经同意可免除[3] - 通知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5] 会议形式与召集 - 可现场、通讯或同时进行[4]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4] 会议决策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4] 会议记录与保密 - 制作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5] - 出席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