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12] - 委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2]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3]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0]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11]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9] - 评价董事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