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拟由“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3号”[1] 股东权益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 候选人提名 - 董事、监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出[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4] 关联交易 - 审议预计当年全年关联交易总金额达300万元且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日常关联交易[4] - 决定总额30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5] 投资与担保 - 决定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单项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4] - 决定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对外担保、资产抵押、委托经营等事项[4] 交易标准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6] - 交易涉及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6] 风险投资 - 公司风险投资运用资金占净资产5%(含)以下,由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董事长批准[6] - 公司风险投资运用资金占净资产5% - 10%(含),由公司董事会批准[6] - 公司风险投资运用资金占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6] - 公司风险投资运用资金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7]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需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 若公司净利润和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但未现金分红,需说明原因和资金用途[7]
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