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董事等超5%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包销剩余股票超5%除外[2][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董事会30日内执行[3] 重大事项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3][4][7]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3]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3]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对外投资25%以上且超5000万元[3]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3]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5] 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6] - 监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6]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6] 董事任职与规定 - 部分犯罪刑罚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9]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10]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提名权[13]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连续3次未出席提请撤换[14]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批准重大交易有多项资产、利润等占比标准[17][18] - 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18]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1]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2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个月内披露季报[2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派发股利[2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25]
中国高科:中国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