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SH:600724)2024-03-11 09:4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24年3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制度,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1] 聘任与更换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上不超8年,因业务需延长不超10年[11] - 特定情形应改聘,更换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14] 其他规定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9]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0]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相关信息[1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23]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