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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凤凰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凤凰股份凤凰股份(SH:600716)2023-10-27 09:31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4]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资源[5] 检查与责任机制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会设防止资金占用领导小组[10] - 财务部每季至少专项检查资金占用情况[11] - 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时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11] 清偿与清欠规定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3] - 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清偿,需报公司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14] - 用非现金资产清偿,相关责任人应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遵守国家规定[14] - 发生违规资金占用需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5] - 清欠方案严控“以股抵债”“以资抵债”实施条件[15] 违规处罚措施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罢免责任人[17] - 全体董事应控制对外担保债务风险,承担连带责任[17] - 公司或子公司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相关责任人处分[17] - 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公司除处分责任人外追究法律责任[17]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1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原制度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