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彩虹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彩虹股份彩虹股份(SH:600707)2023-12-04 08: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8月11日首次定向募集发行3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8,389,732元[9] - 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0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5000万股,占比50%[15][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3,588,389,732股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管理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1] -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况,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57] 董事会权限 - 决定对外投资单个项目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5%,年度累计不超50%[106] - 决定收购或出售资产单个项目或年度累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2个月内不超三次[106][107] - 有权决定年度累计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资产抵押项目[107]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超总数1/2[110][112] - 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连续任职不超6年[119][120] - 董事会秘书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不少于三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148] 财务报告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9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5]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个年度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数额的3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