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安光电: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三安光电三安光电(SH:600703)2023-09-27 10:4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三 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