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股东大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监督与管理 - 不符合规定董事会立即解除职务[9]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资料管理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19]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10年[24]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5] 独立董事费用与其他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27]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实施修订,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