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润分配 - 2023年拟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8元,共分现金股利605141967.06元[4] - 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483879585.65元结转下一年度[5] 债务融资 - 2024年度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100亿元(或等值外币),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7%[9] - 2024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一年[10] 会议与议案 - 2024年4月8日发监事会会议通知,4月18日通讯表决召开[1]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1][3][4][6][7][8][1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6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 报告评估 -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审核等合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 - 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财务和经营情况[3] - 对上海文广财务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关联业务风险可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