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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康缘药业康缘药业(SH:600557)2024-04-12 09:34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3月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1] - 2014年3月施行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废止[5]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融资活动汇报[3] - 独立董事需检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3]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 独立董事应按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11] 沟通审计 -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工作安排等[4] - 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并审查董事会召开相关情况[3] - 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问题[4] 特殊情况 - 公司年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并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