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办事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时间为十年[1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细则中“以上”包含本数,“不足”“过”不含本数[19]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