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巴传媒: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北巴传媒北巴传媒(SH:600386)2024-03-29 08:07

股东权益与提名 - 召集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 - 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 董事任期与补选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3]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3] - 拟辞职独立董事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任职[7] 决策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 报告与分红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7]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并发表意见[1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11]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新增条款,序号相应修改,内容以核准为准[11][12] - 公司修订和补充部分治理制度[13] - 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14] - 修订后相关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