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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恒集团中恒集团(SH:600252)2023-10-27 09:4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独立、客观、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能 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本次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