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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俊华)
中恒集团中恒集团(SH:600252)2023-09-11 09:1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俊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西梧州中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西 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 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 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1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