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2024年3月28日刊登通知[4] - 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中海主持[5]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45人,代表股份363,824,484股,占比46.8246%[8] 议案表决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情况[9][10] - 《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7,370,716股,占比98.1972%[11] - 不同议案通过规则及结果[12] 会议合规 - 公司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13] - 会议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4]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签署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