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召集人设置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会议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细则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有记录且保存不少于十年[15][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召集人设置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 任期与会议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细则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有记录且保存不少于十年[15][1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