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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凌钢股份凌钢股份(SH:600231)2024-07-26 09:45

激励计划审议与实施时间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10] - 股东会审议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10] - 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说明[10]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11] - 60日内未完成授予,计划终止,董事会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14]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4] 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 股东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一般由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17] - 股东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18][20] - 公司出现特定财务审计等问题,激励计划终止,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22] - 公司未按规定聘请会计师等,集团公司可取消当年权益并终止计划,一年内不授予新权益[23] 激励对象情况处理 - 董事、高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减持股票,无内幕交易可推迟6个月授予[14] - 激励对象有严重失职等行为,终止授予新权益,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并追回收益[2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内,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26] - 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至集团内其他公司,部分情况可半年内解除限售,部分回购注销[27] - 激励对象离职,不同原因对应不同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29] - 激励对象退休,已达可解除限售条件部分可半年内解除,未达条件不再解除[30] - 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权益处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或公司回购注销[31] - 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股价孰低原则回购注销[3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权益由继承人享有或公司回购注销[32]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33]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35] 其他事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满足条件后拟订解除限售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16] - 公司将按要求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信息[37] - 公司按相关准则对限制性股票进行会计处理并确定公允价值[40][41] - 激励对象收益应缴纳个税,公司代扣代缴[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