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可开临时会议[4] 董事会会议出席 - 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每年至少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会议[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建议撤换[13] 董事会决议表决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每人一票[20] - 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完整真实,存放十年[21] - 决议公告按规定办理,公告前保密[22]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