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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SH:600222)2024-03-27 10: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8月6日获批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7388.6283万元[8] - 公司主发起人为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8月26日认购9995.524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7388.628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且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合并情形经股东大会决议[20]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殊情形除外[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请求其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61]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职工代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5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6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6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9] 其他管理层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2]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76]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77]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9]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8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3] - 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85]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7]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9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95][9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8]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8]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9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99]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9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