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上海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3月)
会议组织 - 公司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三天发通知并提供资料[2]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3] 会议要求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通过[3]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含讨论事项情况[5]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出席者有保密义务[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自决议通过日起执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