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3月)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3] - 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4] - 为非控股股东控制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4] 资助相关其他规定 - 为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5] - 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5] - 继续资助视同新业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5]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资助对象风险调查等工作[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助事项并提交报告[7]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应含七方面内容[8][9]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三种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