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福建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监管情况 - 2024年8月2日公司收到福建监管局警示函[1] - 2023年年报非财务报告章节信息披露不准确[1] - 公司及相关人员行为违反管理办法规定[1] 处理措施 - 监管局对公司及两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及责任人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后续安排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2]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严格履行披露义务[4]
监管情况 - 2024年8月2日公司收到福建监管局警示函[1] - 2023年年报非财务报告章节信息披露不准确[1] - 公司及相关人员行为违反管理办法规定[1] 处理措施 - 监管局对公司及两人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及责任人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 后续安排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2]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严格履行披露义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