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佳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博耀
独立性要求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2] - 最近12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3] 合规要求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3家[5] - 在佳通轮胎连续任职不超6年[5] 资质要求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1] 资格审查 - 通过佳通轮胎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