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内部审计报告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特定事项检查频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7] 报告披露要求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报告情况[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13]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督促整改并披露情况[1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信息[19] 其他事项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9]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9] - 对审计工作组报告评议后呈报董事会讨论[18]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采纳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