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中青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2] - 因辞职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者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独立董事决策权力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在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成员中占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18]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独立董事会议组织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18] 独立董事问题反馈 - 履职发现问题可向董事会报告,未处理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17]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27]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7]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