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通讯或结合召开[4] - 不定期召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流程 - 提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6]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6] 会议审议与决议 - 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关联交易等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 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