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重庆路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会议与制度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等议案[2]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工作细则》[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形式,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4][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4][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4][5]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审计净资产30%或资产总额20%[6][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半数以上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7][9][10][12][14]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现金分配政策调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2][14]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7] - 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现金分红方案,需征询独立董事意见并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10][12] - 特定情形(如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10][12][14]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需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