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信息 - 公司1997年5月2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29025062亿元[5]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1亿股[10]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2亿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0.97%[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9025062亿股,全部为内资股[10]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8]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5][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6] - 董事会批准出售或出租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资产[69] - 董事会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产抵押、质押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69] - 董事会决定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投资事宜[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0] 高管与监事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7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73]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77]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8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8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98]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15]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4]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4]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5]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11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