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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国际:开创国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开创国际开创国际(SH:600097)2024-04-18 09:2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通知相关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主持与征集规定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17][1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记录与决议相关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25]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5] 实施与撤销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28] 报告与选举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大会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2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2] 表决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23] - 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