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制度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3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原《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废止,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40] 评价原则与机构 -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6]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审计部是归口管理部门[10][11] 评价要素与环节 - 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关注高风险领域,含设计及运行有效性[14][15] - 一般包括制定方案、组建工作组、实施测试等环节[20]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或营收(合并口径)5%[28]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资产损失≥1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30] 报告相关 - 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并报出报告[34] - 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按程序披露或报送[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