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规则审议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2024年3月1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北交所上市后生效实施[33]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规定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7]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9][1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27]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需除关联股东外出席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选举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等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29]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持有的股份应在一年内依法消除[2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2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的股东大会决议[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