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恒太照明恒太照明(BJ:873339)2023-10-30 09:13

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担保范围与条件 - 公司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本制度[5] - 公司只对互保、业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需偿债能力强[7] 审批情形与权限 - 六种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对外担保[12] - 为关联方担保,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13] - 除特定情形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担保需相应权力机构审批[13] 合同与变更 - 担保合同应明确六项条款[15] - 主合同变更需修改担保合同并报批,原合同作废[16] 追偿与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启动追偿程序并通报[19]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20] - 发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问题,公司控制风险或追偿[20]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对外担保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全体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4] - 越权审批造成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