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恒太照明恒太照明(BJ:873339)2023-10-30 09:14

制度情况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于2023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后实施[2]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产生方式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会议前5日通知委员,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3][14]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