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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数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曙光数创曙光数创(BJ:872808)2023-10-26 10:14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多种事项[14]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遵循相关原则[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8] 审议批准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 担保及报告披露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有关人员知晓关联交易12 - 24小时内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25] - 董事会办公室审阅含关联交易情况的定期财务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26] - 及时披露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26] - 可申请豁免披露属国家秘密等的关联交易[26]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和义务[23] - 可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实际超出需履行相应程序[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