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提名规则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12] - 提名需提前二十日提交资料给提名委员会[12][13][14] 审查反馈 - 提名委员会认为不符资格,需提前十日反馈意见[13]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8] 提名规则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12] - 提名需提前二十日提交资料给提名委员会[12][13][14] 审查反馈 - 提名委员会认为不符资格,需提前十日反馈意见[13]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